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针对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的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素养和能力的文件。标准分为四个方面: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具体包括14个门类、42项标准和184项指标。
职业道德是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循的基本职业准则,要求教师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正直心等多方面的素质。专业能力包括知识、技巧、情感、价值等方面,为幼儿园教师提供从事教育教学所需的基本能力。实践能力是幼儿园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应具备的综合素养,包括教学设计与组织、教学实施与评价能力等。学习能力是幼儿园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使其具有学习与创新的素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能力。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素质、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幼儿教育质量提高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