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或合并的通知》。据了解,为落实【重庆发展攻坚年】行动计划,我市人社部门背负使命,全力推进深化改革开放和开放合作新阶段,该通知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明确,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应符合七项条件。其中,新机构应有独立、稳定、安全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技术工具,能够承担原机构业务及其它社保业务;新机构不得影响已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不得影响已签订的社保合同及其他业务协议;新机构应在15个营业日内完成企业相关资料转移等。
同时,通知提出,对于使用涉及变更机构的软件系统升级维护或业务开展较为繁琐的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政府将为相关单位提供协——助切换新机构服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本通知的颁布实施将为企业职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社保服务,加强对企业参保机构的标准化管理,为重庆市职工构建更加全面、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