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相许”这个短语,在中国古代十分流行,因为其浪漫、传奇的爱情故事而成为了文学艺术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广泛地应用于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之中。
“以身相许”的含义是,男女两人之间中,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爱慕之情,向对方作出主动表示,表达出自己对对方的爱慕之情,并表示自己情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在古代中国的一些古典小说、传说中,男女之间常常因为很多原因而不能在一起,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两人来自不同的阶层,甚至是敌对的阶层,这时一方为了表达自己对另一方的爱慕之情,就会采取一种激进的方式——“以身相许”,意味着愿意用自己的身体、甚至是生命去成全自己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