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翰林院是皇帝指定的文艺机构,主要负责文治政治工作,阐扬儒家思想,长期以来都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与争夺。翰林院修撰则是该机构中的重要职位之一,下面来介绍一下明代翰林院修撰的职责与要求。
翰林院修撰主要负责编纂文献,涉及策问,奏表,告状,乃至于皇帝的诏书等,其编写的文献往往在历史上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因此备受推崇。
而要成为一名翰林院修撰,则有着较为严格的条件要求:一是要有政治素质,要求佳;二是文学造诣要深厚,并有相应的成就;三是资历要够深,通常需要经过进士及第,累积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文化修养;四是具备博学多才的知识,如文史、音律、法律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明代翰林院修撰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重要职位,也是文化人士们一直以来渴望得到的工作机会之一,明代历史上有不少杰出文人都曾担任过这个职位,甚至成为翰林院修撰后,又出现一些才华横溢的文学佳作。